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
连市监送告〔2022〕21号
本局于2022年11月8日依法对连州市建友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下述列表4户企业作出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依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,本局决定依法向上述4户企业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内容是:
该4户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、通过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无法取得联系,且最近两年没有纳税申报记录的行为经调查属实,属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第七十一条“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,吊销其营业执照。”的规定,本局拟吊销该4户企业的营业执照。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第一项,以及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你(单位)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可以要求听证。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未行使陈述、申辩权,未要求听证的,视为放弃此权利。
请上述4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联系人:丘燎颖 黄国志 联系电话:0763-6626447
联系地址:连州市连州镇沿江路66号
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1月16日
附件:4户合作社及行政处罚告知书列表